老公想把他与前妻的儿子的户口迁到我的名下,不知道这样做对我有什么损失没有,因为这个小孩是判给女方的
情况说名一下:老公的户口没在成都,我是在结婚前我自己在成都买了套房子所以户口在成都,所以我不知这样做是否会对自己不利。
首先要确定一点。这个房子是你在婚胶以自己名义买的,所以属于婚前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与你老公没关系,当然你前妻的儿子更不是财产的所有人。
其次,如果今后你与孩子共同生活,那么他将成为你的养子,根据继承法规定,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他将有权继承你的财产。
第三,如果不与你共同生活,则对
...你影响不大。
第四,当然,对你的房产你也可以立下遗嘱,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指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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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迁入时约定一份协议户口只做挂靠用,不享有居住权和其他一切对房屋的相关权利,否则万一遇到拆迁问题就有证明,如果房屋今后需要买卖也不用担心迁不出户口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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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什么影响,不过这个要在户口簿上注明与户主的关系不是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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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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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知道如何解决该问题,请帮帮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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