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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带着小孩避开我,我能起诉吗?

去年离婚,然后小孩跟的是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双方协议上写明在假期男方可以接小孩到男方这边住一段时间的。但目前小孩的户口还在我家户口上。 现在小孩放暑假了,女方却把我电话号码拉黑,我打过去都是转接,无法联系到她,根本不知道小孩的情况。 请问下各位法律界朋友下面几点问题: 1、如果我一直联系不到女方,我是否可以通过停止支付抚养费等手段让对方出来? 2、我这种情况,女方是否已经侵犯我的探视权?我可以起诉要求我应该有的探视权吗? 或者我是否可以直接以此为由要求更改抚养权?因为女方现在已经再婚,那边男方也有一个小孩比较大一点的,我怕小孩会被欺负。 在此先提前谢谢各位看过问题和帮忙解答的的朋友先。
穆当午 已收到2个回答 已解决 举报
最佳答案 jayxiaohaok1
1、不可以 2、是的,女方已经侵犯了你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看当初如何离婚的,如是在法院离婚,并且调解书中约定了具体探视时间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反之如无约定或者民政协议离婚,你有权利起诉 起诉更改抚养权是你的权利,但是以此理由恐怕不行 3、作为原告,起诉时有义务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如你无法联系对方...,法院同样也无法联系 有疑问,欢迎追问,无疑问,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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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年前回答 举报
宝宝有约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1、完全可以,既然她不履行当时的协议,你一个人坚持履行也没意思。 2、已经侵犯,可以通过起诉保护你的探视权,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法院会通过当事人的亲属来联系当事人。
0 +1 3年前回答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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