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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学路上,是在丁字路口我用电瓶车带着我儿子,结果后面面包车挤上来把我们挤倒了,当时儿子昏迷,

经医院检查是颅内出血,一直在吐血,几个小时后送杭州儿童医院救治,做了开颅手术,住医院15天后出医院的,交警最后做出肇事者%80.责任,我%20的责任 ,我应该向肇事者提出哪些赔偿?
l烟花易冷l 已收到2个回答 已解决 举报
最佳答案 jayxiaohaok1
首先对方至少应该有交强险,那么你应该获得如下赔偿,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可以报销1W元。如果住院期间的费用超过1W元了,那么超出部分,对方负担80%,你个人负担20%。 然后你在医院护理期间,你的电瓶车有损坏的话,保险应该赔偿你2000元,要是2000元不够,超出部分还是你承担20%对方承担...80%。住院期间你的误工费,孩子的营养费,你来回跑医院的交通费,对方的保险公司最高可赔付到11W。所以住院期间你的误工费要提供收入证明至少提供3个月的证明。然后按照你的收入来赔偿你。你从家到医院来回的交通费,孩子的营养费都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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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有约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所有治疗费,车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总费用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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