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省有规定1998年之前迁出的户口就不允许生2胎吗?我户口08年迁回农村户口
我是独生子女,已育有一子,我想生二胎,村妇女主任说我有计划生二胎叫我先去江都计生办生二胎证明,我去计生办交380元办了证明,回来去我当地大桥计划生育指导站办准生证,站里主任以我户口1998年之前迁出为城市户口为由不让办。说1998年之后迁出就可以生二胎。我要她拿出相关证明,她自己都没有搞了半天还是打电话问别人从网上传来一份: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具体适用的解释〉的通知。但根据上面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村民:(一)户口依法登记在村民委员会,在所在村依法承包农村土地(包括田,土,山,水等)或依法具有承包农村土地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这一条我是符合的,我户口迁回来后就有田了。更何况这份条例上根本没有注明有规定户口几年迁回的字样。那主任咬定要1998年之前迁出的不能生二胎,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要罚款7万,急,请哪位帮忙解答非常感谢